治疗方法:
常规切痂或断脂肪层削痂、止血、冲洗;异体皮复温、冲洗、修整;
自体皮切取、洗去毛发、剪成直径1 mm 以下微粒,自体微粒皮漂浮定向后黏附于异体皮肉面并一起覆盖于切削痂创面或自体微粒皮均匀涂布于切削痂创面再用异体皮覆盖,缝合固定、加压包扎。
手术时机:第1次手术一般应在伤后7 天内进行,临床上因病情及各种准备影响,一般安排在第3天,过晚手术因部分创面溶痂、毒素吸收、创面渗血增多而效果相对较差;
对于过氧化甲乙酮等可吸收有害化学物烧伤的病例应尽早清创切痂;对于一般情况好、条件具备的病例,休克期切痂是较理想的选择。
术前准备:低血容量、低蛋白血症、气道通气不良等状况得到确实有效纠正。
手术方式:传统的双皱绸布盐水漂浮定向法存在一些不足[1]:皮粒大定向难、反向皮粒容易传递而正向皮粒回黏多,从而降低正向皮粒比例;
漏水慢;混合移植固定时容易搓动。所以皮粒应尽可能细些,因方向对细皮粒影响小,可用直播法,若要求漂浮,使用普通丝巾更容易操作;
包扎时加用弹力绷带可克服因术后水肿液回吸收、敷料松动的问题,能有效地提高手术效果。
供受区比例:供受区面积以1:10~1:20为好,自体皮粒过密、颗粒过大可造成异体皮过早坏死脱落,早期出现大面积肉芽创面,或晚期出现小脓肿。
术后处理:除良好的术后营养支持、抗菌药物治疗外,创面处理十分重要,未手术部分创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术区可于1周后除去外敷料,10天后浸浴。
及时清除异体皮下积液及坏死异体皮、松动痂皮,植皮消灭肉芽创面,上皮化后适当制动及用油剂保护并及时清除小点状脓肿。